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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灣族語結構

 

原住民族語言學習中心 111-2學期原住民族族語師資培育學程-20學分班第二期招生中

一、招生對象:
未來有意擔任阿美族、布農族、魯凱族、卑南族、達悟族、排灣族等之族語教學者,得依下列身分進行資格審核:

(一)111年度20學分班第一期成績合格學員
(二)臺東縣已具備合格教師證之原住民籍儲備教師
(三)臺東縣原住民籍中、小學正式教師
(四)臺東縣族語支援教師
(五)臺東縣中小學教師
(六)臺東縣公務人員
(七)臺東縣中小學儲備教師
(八)本校在籍學生
(九)有興趣從事族語教學者

 

二、課程內容/課表
(一)族語教學知能課程(依族語別分班上課):2學分
(二)族語課程(依族語別分班上課):2學分
(三)課程起訖111/2/20起至112/6/21止

備註:
1.族語課程均為必修,須依序修習,如未通過族語(一),不得修讀族語(二),以此類推;教學知能課程均為必修。
2.如學員已取得103年(含)以後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中高級認證者得免修習族語(一)~族語(三)課程;取得103年(含)以後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含)以上認證者可免修習族語課程。
3.族語學分班之族語課程可採認本中心族語學習班課程:

  • 修畢族語基礎班/初級班,可採認族語(一)課程
  • 修畢族語進階班(一)/中級班,可採認族語(二)課程
  • 修畢族語進階班(二)/中高級班,可採認族語(三)課程
  • 修畢族語進階班(三)/高級班,可採認族語(四)課程

4.學員依規定須修畢完整學程20學分(須經授課老師成績評定合格且缺席未超過該課程1/3時數),始由本中心授頒「原住民族語言學分班」結業證書
5.建議同時修讀學習班,以強化族語能力和增進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之答題經驗

 

三、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即日起至112年1月14日下午5:30止(以郵戳為憑),112年1月19日公告錄取名單。

(二)申請方式(則一即可):
1.紙本寄送:填寫隨班附讀表(如附件),檢附身分證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帳戶封面(退費使用),郵寄至臺東市中華路一段684號行政大樓E505辦公室,原住民族語言台東學習中心收。
2.電子郵件寄送:填寫隨班附讀表(如附件),檢附身分證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帳戶封面(退費使用),以附件方式,寄至ipltaitung@gmail.com。寄件後可來電確認。

 

四、注意事項
(一)學習時數證明:須經授課老師成績核定合格(60分以上),且缺席未超過總時數1/3。
(二)如課間需請假,請依中心流程規定請假,未請假視同曠課。
(三)所繳證明文件如有偽造或不實者,將取消進修資格並請自負法律責任。
(四)部分課程以線上授課為主,請參閱課表(如附件)。
(五)本學程無開放旁聽。

 

五、承辦人聯絡方式
(一)聯絡電話:089-341376/洪小姐、吳小姐
(二)電子郵件:ipltaitung@gmail.com

更多詳情請參閱簡章

 

課程標題 開課學年度 開課學期 班別 族別 語別 級別
排灣族語結構 111 下學期 學分班
排灣族
東排灣語
北排灣語
中排灣語
南排灣語
不限
級別
授課縣市 授課老師 授課時間 授課地點 課程大綱 課程類別 併班授課 課程開始日期 課程結束日期
臺東縣 戴明雄 每週六 09:00-12:00、13:00-16:00 東大臺東校區 不限 - 2023-02-20 00:00:00 2023-06-21 00:00:00
登記已結束
已登記課程人數: 0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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