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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南族族語(三)

 

112-1學期 原住民族語言師資培育學程-20學分班第三期開放報名

一、招生對象:

未來有意擔任阿美族、布農族、魯凱族、卑南族、達悟族、排灣族等之族語教學者,得依下列身分進行資格審核:

  • 111年度20學分班第二期成績合格學員
  • 臺東縣已具備合格教師證之原住民籍儲備教師
  • 臺東縣原住民籍中、小學正式教師
  • 臺東縣族語支援教師
  • 臺東縣中小學教師
  • 臺東縣公務人員
  • 臺東縣中小學儲備教師
  • 本校在籍學生
  • 有興趣從事族語教學者

※本學程已進行至第三期,112-1學期課程皆有擋修制度,如非本年度(111-112年度)之修課學員,請提供修課證明,作為擋修抵免依據,請詳閱相關修課規定。

※各班人數至多30人,為維持授課品質,採以小班制為維持授課品質,選課人數額滿,則依以上所述資格審核,進行排序。

二、招生人數:每班以30人為原則,如未達15人本中心保留開班之權益。

三、課程內容:

  • 族語教學知能課程(依族語別分班上課):2學分。
  • 族語課程(依族語別分班上課):2學分。
  • 課程起訖:

            台東地區112/9/11-113/1/14

            蘭嶼地區112/8/19-112/11/8

學期

班別

學分

備註

112-1

(112/9/11-113/1/14)

族語(三)

魯凱語(三)

2

參見以下備註說明。

布農語(三)

2

排灣語(三)

2

阿美語(三)

2

卑南語(三)

2

達悟語(三)

2

族語評量與測驗

2

教學知能課程。

須已修畢「族語結構」。

族語教材教法

2

教學知能課程。

須已修畢「族語結構」。

112-1

(112/8/19-112/11/8)

族語教材教法

2

線上授課

僅限蘭嶼地區學員修課

上課日期為112/8/19-112/11/8

備註:

1.族語課程均為必修,須依序修習,如未通過族語(一),不得修讀族語(二),以此類推;教學知能課程均為必修。

2.如學員已取得102 年(含)以前通過成人認證者,可免修學習中心開設之族語族語(一)~族語(三)課程;103年(含)以後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中高級認證者得免修習族語(一)~族語(三)課程;取得103年(含)以後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含)以上認證者可免修習族語課程。

3.提供下列資料者,亦可抵免族語(四)課程,資料如下:(請提供服務證明書)

  • 最近5年內(報名時間往前推算5年)曾於高級中等以下中等學校從事原住民族語文教學工作實際服務累計滿4學期之族語老師或原住民族語文教學支援人員。
  • 現職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實際服務累計滿2年(含)以上。
  • 經原住民委員會公告瀕危語言之族語言推動組織等單位推薦之族人(請提供語言推動組織單位出具公文)。

4.族語學分班之族語課程可採認本中心族語學習班課程:

  • 修畢族語基礎班/初級班,可採認族語()課程。
  • 修畢族語進階班()/中級班,可採認族語()課程;
  • 修畢族語進階班()/中高級班,可採認族語()課程。
  • 修畢族語進階班()/高級班,可採認族語()課程。

5.學員依規定須修畢完整學程20學分(須經授課老師成績評定合格且缺席未超過該課程1/3時數),始由本中心授頒「原住民族語言學分班」結業證書。

6.建議同時修讀學習班,以強化族語能力和增進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之答題經驗。

 

 

四、報名時間及方式:即日起至112815日下午5:30(以郵戳為憑)112817日起公告錄取名單。

五、申請方式(則一即可)

1.紙本寄送:填寫隨班附讀表(如附件),檢附身分證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帳戶封面(退費使用),郵寄至臺東市中華路一段684號行政大樓E505辦公室,原住民族語言台東學習中心收。

2.電子郵件寄送:填寫隨班附讀表(如附件),檢附身分證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以附件方式,寄至ipltaitung@gmail.com

 

六、錄取公告:錄取名單於112/8/17公佈於原發中心網站(https://rise.nttu.edu.tw/),並以手機簡訊送通知。

 

七、收費方式

  • 依補助單位規定,單門課需收取保證金1000元,期末成績合格(60分以上)且缺課未超過六堂(12小時)即可辦理退費。
  • 收費方式:於第一週課堂上進行收費,只接受現金繳交方式。退費則由校內匯款至學員帳戶,請於上課第一週備妥保證金與帳戶影本(郵局、合庫為佳)。非郵局或合作金庫帳戶者,屆時退款將扣除手續費30元。

八、 承辦人聯絡方式:聯絡電話:089-341376/洪小姐、吳小姐/電子郵件:ipltaitung@gmail.com

 

九、 注意事項

  • 單門課程修畢僅授予成績證明(成績單),須經授課老師成績核定60分以上合格,且缺席未超過總時數1/320學分修畢則授予學分證明書。
  • 如課間需請假,請依中心流程規定請假,未請假視同曠課。
  • 如繳交證明文件如有偽造或不實者,將取消進修資格並請自負法律責任。
  • 本學程無開放旁聽。如教師同意旁聽,需要保證金,不授予成績單等書面證明。

※更多詳細資料請參閱附件簡章

 

課程標題 開課學年度 開課學期 班別 族別 語別 級別
卑南族族語(三) 112 上學期 學分班
卑南族
南王卑南語
知本卑南語
西群卑南語
建和卑南語
不限
級別
授課縣市 授課老師 授課時間 授課地點 課程大綱 課程類別 併班授課 課程開始日期 課程結束日期
臺東縣 陳韋協 每週五 18:00-20:00 東大臺東校區 不限 - 2023-09-11 00:00:00 2024-01-14 00:00:00
登記已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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